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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园林绿化行业现状的调研报告

发布人:东莞市园林绿化与生态景观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5-06-10

东莞市园林绿化行业现状的调研报告

东园协〔2015〕014号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随着党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程度的上升,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也将是发展的重点。2014年底,东莞市成功入围“国字号”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新的形势下,提高城镇建设水平,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实现东莞市由“世界工厂”到“家园城市”的转变将是以后发展的趋势。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的一项基础建设行业,是城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近年来,东莞市政园林绿化的精品工程越来越少,行业发展遇到诸多的困难。为充分了解本行业的现状,明晰今后行业发展的方向,为我市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贡献绵薄之力,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会同市城管局园林绿化科、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组成调研小组,以问卷调查、发函咨询、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调研,走访了我市的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企业,以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数量及从业人数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涉及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共有6100多家;其中主营业务涉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有3300多家;有园林绿化资质(三级以上,包括外市分公司)的共有223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4家(包括上市公司1家);二级资质企业48家;三级资质企业127家;外市在莞设立已备案的分公司有34家。本次调研成功调查了74家企业,通过对实际收回的74份有效问卷进行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行业从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约为10900人。因园林绿化的一线工人并非固定的队伍,而是随着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据此推算,我市园林绿化行业从业总人数约达50000人。
2、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74家企业2014年末净资产总额约为401000万元;2014年纳税总额约为16500万元。所调查的74家企业中,占55.7%的企业同比所接工程项目数量下降,平均下降幅度为35.8%;同比人工成本上升的企业占65.62%,平均上升幅度为20.64%。
在调查“阻碍企业自身发展的因素”(六项中多选)项目中,所占比例最高的为“人工成本高”这一项,约占76.78%;“市场过度竞争”选项占73.21%;“工程收款率低”选项约占71.42%;“中标方式不合理”选项占60.76%。
(二)市场基本情况
     1、工程总量情况
调研组从东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和各镇街园林绿化建设管理部门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东莞市、镇两级政府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养护工程的总投入约为5.6亿元;房地产园林绿化建设投入约为2.5亿元(按建筑面积推算);共有建设和养护工程140多项。
2、招投标定标模式
目前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定标方式是以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和最低价中标法为主,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园林建筑工程抽签定标法的下浮率为26%;单纯的绿化工程抽签定标法的下浮率为46.22%。2014年最低价中标法中下浮率最高的工程项目为72.02%。
据企业调查数据显示:对我市综合性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中标方式赞同采用综合评标法的占59.65%,赞同采用合理低价法的占40.35%;赞同最低价中标法的为0%。对我市单纯绿化工程招投标中标方式方式赞同采用综合评标法的占35.09%,赞同采用合理低价法的占64.91%;赞同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为0%。
3、工程质量情况
2014年,在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奖活动中,东莞市内的园林绿化养护优良样板工程获得6金、2银的好成绩;市内房地产园林绿化工程也获得3金1银的佳绩。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无参加该评奖活动,主要原因应该是所建项目没有达到相关参选要求。
    (三)行政监管情况
目前我市没有专门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部门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亦无报建要求。园林绿化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流程缺乏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管。 


二、调研分析
(一)行业竞争激烈,趋于过度
    据基本情况分析,由于园林绿化行业准入门槛不高,业内企业逐年增加,2014年市内涉及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增加了约580家,2014年市内新获得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企业增加了30家。截至2014年底,市内主营业务涉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有3300多家,而市、镇两级政府年投入约为5.6亿元,房地产和其他社会资金在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约为2.5亿多元;乐观估计总量也就是约9亿元,对比我市5800亿元的年度GDP显得微乎其微。园林绿化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而市场的“蛋糕”明显不足,因此行业竞争越发激烈,企业所能接到的工程量每况愈下,已趋向过度竞争的状态。加之约为20.64%的人工成本涨幅、工程收款率较低等成为了阻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些企业因此已难以为继。
(二)市场“游戏规则”不合理
目前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定标方式是以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和最低价中标法为主,而单纯的绿化工程中抽签定标法的下浮率逐年升高,2014年为46.22%,比2013年上升了13.25%。对于我市采取的这种最低价中标方式,行业内反馈意见很强烈,全部不赞同。这种不科学的低价中标方式让企业之间打起了“价格战”,已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埋下了劣质工程隐忧。据我协会回访情况显示,2013年水乡某镇的一项绿化工程以最低价中标,下浮率达74.53%,其工程质量情况很不理想,土地干涸龟裂,所种植的植物生长较差,灌木大部分已枯黄,地被杂草丛生,该项目到目前还未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正在改造。
(三)精品工程必源于优质“土壤”的滋养
    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足够的市场投资;优秀的规划设计、施工队伍;合理的市场“游戏规则”及严格的监督管理。在我市有不少实力卓著、技术精湛、管理科学的优秀园林企业,每年在国内、省内所获的奖项也不在少数,其中有两家公司在2014年获得4枚全国金奖,其中包括一枚难得的国家级大金奖。但是在我市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却鲜有参选和获奖,精品工程也越来越少。分析造成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最低价中标”的定标方式的不科学,造成了恶性竞争,加上质量监督体系的不够完善,这种非优质的“土壤”环境,导致企业为谋求利润最大化,出现工程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难出精品工程等情况。企业利润空间小,无法实现利润的积累自然也无法投资扩大规模,发展壮大,加之恶性竞争程度越来越严重,整个园林行业也便无法得以良性的循环发展。 


三、工作建议
为了使我市园林绿化行业更好地发展,特别是在行业市场竞争过于激烈,人工成本加速上升的环境下,避免造成行业恶性竞争,让企业进入良性循环。通过本次调研,调研小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招投标方式,建立合理的市场“游戏规则”
建议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住建厅粤建市函〔2011〕194号文件精神。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特点、重要性进行分类,选用适用的定标方式,应采用优质优价方式,不应对工程进行肢解招标。对工程景观效果有较高要求,或有园建设施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议采用综合性评标法,对于单纯的覆绿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可参照佛山市南海区的A+B值评标定标法,用公式表示为:评标基准值D=(A*Kn+B)/2。(注:A为投标最高限价;B为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数后的平均值;Kn=浮动系数,Kn=(K1+K2+K3)/3。K1、K2、K3为0.85-0.99期间的随机抽取值)。以最靠近D值且小于该值者为最终中标价。
(二)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形成系统监管模式
 园林绿化工程前期的规划设计、施工前准备、施工期间的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因此,建议制定完善的监管措施,形成系统的监管模式。在规划设计、造价预算时严格把关,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细化招标文件在工程质量要求方面的条款,明晰表述,增大可操作性,避免施工单位钻空子;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省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市、镇两级财政应做好项目预算,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避免拖欠企业款项。
(三)加快建立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建议行政部门建立园林绿化监管体系,加快诚信体系的建立,可参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的诚信体系建立模式,由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后交由行业协会管理,这样既能清楚地通过对企业在工程投标及建设过程中遵守法律情况、安全施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及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及时的监督和公示,促进工程建设水平提高;又能确保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四)出台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开拓新市场
    目前,我市园林绿行业建设工程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破解的对策一是企业要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素质水平,创建品牌,积聚实力。行业内团结共赢。二是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本地规范市场的前提下,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市内有实力的企业进行资源力量整合,走出本市,开拓外地新市场。 


                                                                                                                                                东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主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抄送:市人民政府鲁修禄副市长,市城建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