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发证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的函
发布人:东莞市园林绿化与生态景观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07-27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发证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的函
市住建局、城建局、水务局、林业局、财政局、交投集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城函〔2016〕1656号),现转发给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原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发放的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不得再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管养项目招标投标的必备条件。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联系人:园林绿化科罗琳,联系电话:22012558)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及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doc